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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258
通报标题:TIS2315-2551(2008)安装了压燃式发动机的重型机动车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4级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运输废气排放;商用车辆 HS:8703 ICS:13.040.50;43.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TIS 2315-2551(2008) 安装了压燃式发动机的重型机动车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4级 页数: 91 页 使用语言: 泰国语
通报日期:2008-03-14
内容概述:TIS 2315-2551 (2008)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并且代替以前的TIS 1295-2541 (1998)。本标准包括限制气体污染物排放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安装了压燃式发动机的重型机动车辆,以下除外:— 9座以下轿车及总重不超过3,500 kg的卡车;— 被检定符合轻型柴油车最新有效标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的机动车辆;— 使用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的机动车辆。本标准还规定了要求、标志和标签、取样、合格及检验标准。
目的和理由:安全及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 经指令2001/27/EC最新修订的欧共体指令1999/96/EC— 批准时通报公布在:官方公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