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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KOR/179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涉及进口货物原产地标签的法规
通报成员:韩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香蕉、橙子、榴莲等 HS:0803;0805;0810 ICS:67.080
通报文件的名称:部分修订涉及进口货物原产地标签的法规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韩语
通报日期:2008-07-10
内容概述:为了寻求自由贸易便利化,知识经济部对涉及商业和对外贸易的法规做出了部分修订,使进口货物原产地标识的原则与国际标准相一致。以下第7项和第8项规定增补进75.2条: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标识应当依照第75.1条标示在每一件货物上。然而第75.2条规定了在最小的包装单位或容器上原产地标识的例外。7. 由于进口货物的外观(即,诸如榴莲、橙子和香蕉的蔬菜或水果),其原产地不可能误解的情况下。8. 海关专员批准与知识经济部会商的货物。
目的和理由:促进公平贸易和防止欺诈行为
相关文件:知识经济部(MKE)第2008- 85号公告 (2008年6月30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8/07/04
拟生效日期:2008/07/04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