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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ARG/65/Add.1
通报标题:补遗
通报成员:阿根廷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99.001
通报文件的名称:补遗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09-04-01
内容概述:预包装产品标签据此通报,制定国家反酗酒法24.788的法令No.149/2009第5条确认已分别在文件G/TBT/N/ARG/64和G/TBT/N/ARG/65中通报的前竞争、违规和消费者保护部决议Nos. 43/2002 和 44/2002,内容如下:“第5条-酒精含量和警告‘适度饮酒’及‘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应以足够清晰、显著的字体显示在国内销售的酒精饮料原始包装上,按照前竞争、违规和消费者保护部决议Nos. 43/02 和 44/02。产品的标称容量应考虑文字及数字字号与包装前表面大小之间的比例,按照作为本条一部分的附录表1的规定。本条规定的法规执法机关各自权限应为:卫生部大于国家药品、食品及医疗技术管理局所属国家食品协会,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大于国家葡萄栽植酿造研究所。”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http://www.puntofocal.gov.ar/doc/arg2002/65a1_t.pdf网站:http://www.puntofocal.gov.ar/电子信箱:focalotc@mecon.gov.ar传真:(+54) 11 4349-4072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