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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113/Add.1
通报标题:补遗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43.020,43.040,43.080,43.140,13.260
通报文件的名称:补遗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09-04-01
内容概述:机动车辆安全法修订案(第105、121、131和135条)加拿大政府现修订机动车辆安全法一揽表IV中的4条规定以延长其适用期限。这将确保通过引用技术标准文件所包含的安全要求不失去法律效力。本修订目的在于延长以下4条规定:105“液压和电子制动系统”(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121“气压制动系统” (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131“校车行人保护装置”(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135“轻型车辆制动系统” (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6月1日。修订同时向生产商说明本标准继续适用于以后的设计。修订提案既不改变任何技术要求也不增加机动车生产商的负担。措施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09/2009-03-18/html/sor-dors79-eng.html(英语)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09/2009-03-18/html/sor-dors79-fra.html (法语)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09/2009-03-18/pdf/g2-14306.pdf(SOR/2009-79)也可从以下地址获取:加拿大咨询点加拿大标准委员会200-270艾伯特街渥太华,安大略省 K1P 6N7电话:(613) 238-3222传真:(613) 569-7808电子信箱:enquirypoint@scc.ca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