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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E/111
通报标题:联邦通信局关于电信设备(OOIT)的法令
通报成员:瑞士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 HS:85 ICS:33.
通报文件的名称:联邦通信局关于电信设备(OOIT)的法令 页数: 3 页 使用语言: 法语
通报日期:2009-06-09
内容概述:部分修订联邦通信局关于电信设备(OOIT)的法令。本修订同样还影响一些频段的使用。修正案涉及增加适合于470-790兆赫频段广播辅助应用的无线电扩音器250 mW以下经授权的辐射功率。考虑到欧洲邮电管理局(CEPT)的最新发展和技术的实际状况,涉及点对点固定连接的无线电界面法规已经更新。169.400 – 169.475可以用于计数器读数和资产跟踪和追踪。依照ERCREC 70-03附件3的最新版本,57-66吉赫频段可以用于宽带数据传输系统。对于固定站点不允许室外使用本频段,而且经授权的户外辐射功率比经授权的室内使用的辐射功率低15dB。在5875-5925兆赫频段采用智能传送系统(ITS)。7000-7200兆赫频段可以专门由无线电业余爱好者使用。
目的和理由:依照欧洲邮电管理局/电信委员会(CEPT/ECC)的建议和决议,考虑到无线电频谱分配的变化,联邦通信局关于电信设备(OOIT)的法令9必须修订。
相关文件:2002年6月14日的,联邦通信局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RS784.101.21;RO20022111)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2009/09/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8/15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