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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679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城镇燃气燃烧器具 HS:7321 ICS:91.140.99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9-07-15
内容概述:本标准的第3.2、4.2、4.3、4.10、6.1和6.7条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强制性的内容为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生产者、销售者、安装者和维修者的部分服务要求。
目的和理由:规范市场、减少燃具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