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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716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玻璃设备及其配件、塔节、管道及管件 HS:7309 ICS:71.120;25.220.50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页数: 21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10-01-08
内容概述:本标准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8章、第11章、第5.11、6.4.3、7.1.3、7.6.4、9.6、10.6、10.7条的内容为推荐性,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规定了搪玻璃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代号、设计、材料、金属基体的制造、检验和验收、搪玻璃过程要求、搪玻璃件成品质量及技术指标、出厂检验、搪玻璃设备的组装、铭牌、包装、运输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温度高于-20℃至200℃的搪玻璃设备及其配件、塔节、管道及管件。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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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