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BHR/178
通报标题:可食用精华露-玫瑰露-花露水(8页阿拉伯语;5页英语)
通报成员:巴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可食用精华露 HS:33 ICS:67.
通报文件的名称:可食用精华露-玫瑰露-花露水(8页阿拉伯语;5页英语)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10-02-15
内容概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1017 “可食用精华露-玫瑰露-花露水”第7.1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产品应包装在适当、卫生、清洁、干燥、密封良好、以前未使用过的容器中。容器应不影响产品特性。草案还规定了如下标签要求: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GSO1017“可食用精华露-玫瑰露-花露水”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