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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ZE/137
通报标题:修订工业贸易部法规No.345/2002Coll.的法规草案,按照法规No.65/2006Coll.和法规No.259/2007Coll.经修订,确定了须强制性校验的测量装置和属于型式批准的测量装置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高速地磅 HS:90 ICS:17.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修订工业贸易部法规No. 345/2002 Coll.的法规草案,按照法规No. 65/2006 Coll. 和法规 No. 259/2007 Coll. 经修订,确定了须强制性校验的测量装置和属于型式批准的测量装置 页数: 7 页 使用语言: 捷克语
通报日期:2010-03-25
内容概述:本法规修正案将高速地磅包括到按照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第4项,属于国家计量检查的指定的测量装置类别中。
目的和理由:为了消除超载车辆对高速公路网络状况的影响,并且提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所谓的高速车辆称重检查已经编入了捷克法律体系。为了确保高速称重的一致性和正确性,必须确保适当的测量装置,即,高速地磅包括到按照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第4项,属于国家计量检查的指定的测量装置类别中。出于此原因,修订工业贸易部法规No. 345/2002 Coll.的法规草案,经修订,确定了须强制性校验的测量装置和属于型式批准的测量装置。
相关文件: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505/1990Coll.。经修订的,确定须强制性校验的测量装置和属于型式批准的测量装置的法规No.345/2002Coll.。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10年6月7日之后
拟生效日期:2011/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05/25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