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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31/Add.1
通报标题:补遗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1805.00.00.00 ICS:67.140.30
通报文件的名称:补遗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0-07-16
内容概述:印尼可可粉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执行印尼可可粉国家标准补遗 修订包括以下方面: - 此前作为强制要求执行的SNI(SNI 01-3747-2006)由SNI 3747:2009可可粉(SNI 01-3747-2006的修订)代替,HS代码1805.00.00.00。 - 强制执行可可粉适用于: a. 包装或散装可可粉; b. 混合可可粉; c. 再包装可可粉。 - 生产、进口或混合可可粉的公司应: a. 根据SNI可可粉要求执行或获得使用SNI可可粉标志(SPPT-SNI)的产品认证; b. 按照具体法律要求在每个可可粉产品包装上放置SNI标志。 - 散装可可粉SNI标志的位置按照SPPT SNI文件附件执行。 - 再包装后的可可粉必须与原来生产的可可粉品质相同。 - 监督上述可可粉产品质量符合SNI可可粉标准基于PPSP(商品或服务工厂监督标准)审核。 - 可可粉生产和再包装公司之间的关系在合作合同中规定,合同中必须声明生产和再包装公司确保可可粉产品质量符合SNI要求。 - 对于违反本工业部法规规定的生产商及产品认证机构将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进行惩罚。 - 本法规执行之前颁发的可可粉SPPT-SNI根据认证有效期依然可用。 - 正在加工的可可粉SPPT-SNI颁发,在本法规执行之后,必须参照本法规规定。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