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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SGP/8
通报标题:-
通报成员:新加坡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HS:87 ICS:43.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10-07-23
内容概述:修订进口至新加坡的新机动车辆排气噪声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所有进口至新加坡的新机动车辆必须符合下面规定的排气噪声标准。修订标准基于目前日本及欧洲执行的标准,即1997年6月1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两轮或三轮摩托车组件和特性参数的指令97/24/EC;经指令92/97/EEC和1996年3月27日委员会指令96/20/EC修订的1970年2月6日欧洲理事会指令70/157/EEC;经2000年2月21日日本运输省法令No.5和1996年12月20日法令No.66修订的道路车辆安全法第30条和65条。
目的和理由:作为控制环境噪声工作的一部分,保持机动车辆排气噪声标准与国际公认标准一致并且保持汽车技术领先
相关文件: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10/10/01
拟生效日期:2010/10/01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