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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MYS/15/Rev.1
通报标题:消费者保护法2010(安全标准合格证明和合格标志)(5页,英语)及消费者保护法2010(玩具安全标准)(修订)(1页,英语)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玩具(设计或打算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或商品,不包括消费者保护法2009(玩具安全标准)一览表II列出的商品) HS:95;87;36 ICS:97.200.50
通报文件的名称:消费者保护法2010(安全标准合格证明和合格标志)(5页,英语)及消费者保护法2010(玩具安全标准)(修订)(1页,英语)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10-10-19
内容概述:本通报是2008年11月6日通报G/TBT/N/MYS/15的第1次修订。因为政策方向发生了变化,型号核准方式被自我声明方式取代,以减少对玩具企业不必要的障碍及促进本地和国际贸易。
目的和理由:保护儿童安全和健康及防止欺诈消费者行为
相关文件:消费者保护法1999(法案599)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指南2010合格标志指南MS ISO 8124-1:2001玩具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安全MS ISO 8124-2:1999玩具安全性-第2部分:易燃性MS ISO 8124-3:2002玩具安全性-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迁移MS 1774: 第4部分:1998玩具安全性-第4部分:化学及相关活动的实验装置MS 1774:第5部分:1998玩具安全性-第5部分:实验装置以外的化学玩具(装置)MS 1774:第6部分:1998玩具安全性-第6部分:年龄警告标签图形符号MS 62115: 2008电子玩具安全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10/08/01
拟生效日期:2010/08/01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