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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1181
通报标题: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规定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23/1542号条例(EU)的应用规则,规定了某些标签要求的格式和协调规范;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传真:+(32)2 299 80 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网站: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覆盖的产品:所有类别的电池,即便携式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SLI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LMT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无论其形状、体积、重量、设计、材料成分、化学、用途或目的如何,包括并入或添加到产品中的电池或专门设计用于并入或添加到产品中的电池。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8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5-12-22
内容概述:
该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规定了协调实施法规(EU)2023/1542第7条和第13条中标签要求的规则。第7条涉及碳足迹标签,第13条涉及电池的所有其他通用标记和标签要求。
目的和理由:电池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也是可持续发展、绿色出行、清洁能源和气候中和的关键推动因素之一,为了使欧盟的产品政策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需要确保在欧盟营销和销售的电池以可持续的方式采购和制造,第7条和第13条通过确保电池按照欧盟电池法规2023/1542中的可持续性要求正确贴上标签,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消费者信息、标签;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23年7月12日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第(EU)2023/1542号条例,修订了第2008/98/EC号指令和第(EU)2019/1020号条例,并废除了第2006/66/EC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3R1542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6-04-20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2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2月20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传真:+(32)2 299 80 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