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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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DEU/20

通报标题:关于制定温室气体减排配额的第二部法律;

通报成员:德国

负责部门:联邦环境、气候行动、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C I 5司,Robert-Schuman-Platz 3,POB 120629,53048 Bonn,Germany 电话:+49 228 9 930 5 247 0或4793,电子邮件:CI5@bmukn.bund.de;网址:www.bmukn.bund.de

覆盖的产品:KN代码:2710 12 41,KN代码:2710 12 45;KN代码:2710 12 49,KN代码:2710 19 43至2710 19 48;KN代码:2710 19 43至2710 19 48;KN代码:2710 19 21;KN-代码:2804 10 00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06 页 使用语言: 德语

通报日期:2026-01-06

内容概述:

国家温室气体减排配额(GHG配额)将继续,并为此采取以下措施:-燃料温室气体排放的强制性百分比削减将持续到2040年,并将逐步增加到59%。根据RED III计算方法,这相当于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耗中的份额为62%。-将在GHG配额的适用范围内引入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的一般配额。-先进生物燃料的配额(来自指令(欧盟)2018/2001附件九A部分所列原材料)将增加,先进生物燃料的重复计算将被取消。-只有在主管当局根据实施条例(欧盟)2022/996第17条第1款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下,可再生燃料才有资格获得GHG配额。-将停止将棕榈油生产残渣中的生物燃料计入GHG配额。对《联邦排放控制法》(BImSchG)的进一步修订旨在实施法规(EU)2023/2405(ReFuelEU Aviation)。特别是,具体说明了负责在德国执行该法规的当局。此外,BImSchG还规定了对违反法规(EU)2023/2405的制裁。生物燃料可持续性法规(Biokraft-NachV)的范围扩大到包括航空用生物燃料,第37号联邦排放控制条例(37th BImSchV)的范围扩大到包括航空用合成航空燃料和可再生氢。有必要对第37号BImSchV进行进一步调整,以采用实施法规(EU)2022/996关于认证机构认可要求的修订条款。

目的和理由:该法律草案旨在实施指令(EU)2024/2413(RED III)“加油航空”的欧洲法律要求,该要求需要扩大Biokraft-NachV和第37 BIMSCHV的适用范围,因为航空燃料以前不包括在法规中的要求以及实施法规(EU)2022/996的修订要求中,作为对过去几年涉及生物燃料的几起欺诈案件的反应,引入了主管当局根据实施条例(欧盟)2022/996第17条第1款进行现场检查的可能性的要求,作为可再生燃料获得GHG配额资格的先决条件,;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防止空气污染、噪音、振动和类似过程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法律(联邦-排放控制法-BImSchG)执行联邦-排放控制法的第三十六条条例(执行生物燃料配额规定的条例)(第36条BImSchV)执行联邦第三十七条条例-排放控制法(将基于电力的燃料和协同加工的生物油计入温室气体配额的条例)(第37条BImSchV)关于生物燃料可持续生产要求的条例(生物燃料-可持续性条例-生物动力-NachV)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5年3月

拟生效日期:颁布后两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3月7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联邦环境、气候行动、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C I 5司,Robert-Schuman-Platz 3,POB 120629,53048 Bonn,Germany 电话:+49 228 9 930 5 247 0或4793,电子邮件:CI5@bmukn.bund.de;网址:www.bmukn.bund.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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