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566
通报标题:电池储能系统(BESS)用二次锂电池块、电池组(模块)、电池系统法定检验要求提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G/TBT/N/TPKM/566
覆盖的产品:锂离子蓄电池(不包括废旧)(HS编码:850760);蓄电池(不包括废旧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镍镉蓄电池、镍氢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HS编码:850780) HS:850760;850780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25-08-12
内容概述:
到2050年实现净零碳排放,预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和储能系统将逐步进入家庭和社区。由于储能系统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存在热失控的相关风险,BSMI建议将容量在1kWh至100kWh(含)之间的二次锂电芯块、电池组(模块)、电池系统(BESS)中使用的电池储能系统纳入强制检验范围。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合格评定程序可供申请人选择,即。产品认证(RPC)或型式认可批次检验(TABI)的注册。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政府公报,第031卷,第147号,日期为2025年8月6日。(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59216)商检法相关通知:G/TBT/N/TPKM/544 G/TBT/N/TPKM/564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电池容量在1千瓦时至20千瓦时(含):2026年7月1日。对于电池容量超过20千瓦时且不超过100千瓦时:2027年7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1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WTO TBT咨询点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编号。第4节。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号 电话:+(886-2)23431700#1566 传真:+(886-2)23431804 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