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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SR/1399
通报标题:公共健康保护通知(食品)(欧盟指令附件变更的应用)(法规EC 396/2005-农药最大残留水平),5785-2025。;
通报成员:以色列
负责部门:G/TBT/N/ISR/1399
覆盖的产品:植物或动物来源的食物或饲料中或其上的农药最大残留水平(ICS编码:65.100;65.120;67.040;67.050) HS: ICS:65.100,65.120,67.040,67.05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3 页 使用语言: 希伯来语
通报日期:2025-08-12
内容概述: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关于植物或动物源性食品或饲料中或其上农药残留最高水平的第396/2005号条例(EC)修订了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该条例在以色列通过对5776-2015《公共健康保护(食品)法》的间接修订,在5772-2021年《经济计划法》(2021年和2022年预算年度经济政策实施立法修正案)的框架内获得通过,并出现在该法附表2 A的第4项中。该法规于2023年1月1日在以色列实施。该条例没有得到充分执行。除了该法第3A(a1)至(a5)节规定的例外情况外,通过第396/2005号条例的例外情况出现在附表二A第4项A栏中。2025年5月14日,由卫生部长签署的《公共健康保护令(食品)(欧盟指令附件变更的适用)》(第396/2005号条例——农药残留最高水平),5785-2025在Reshumot上公布,该条例在以色列适用了第396/2005号条例中欧盟发生的21项变更,直至该令发布之日。根据欧洲立法,在上述命令发布后通过并在食品服务网站上发布的更新合并文本自2025年5月12日起有效。现在建议在以色列适用第396/2005号条例中已经或将要在欧盟发生的变更,如下所述,没有修改、条件、例外或扩展,同时将它们纳入今天通过的第396/2005号条例的文本。这些变化的要点是关于农药残留最高允许水平的变化。还澄清了附录二A第4项A栏中出现的例外情况将继续适用于提议在以色列实施的变更。本拟议修正案中包含的变更结合了修订第396/2005号法规(EC)各附件的以下欧盟法规:第22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唑沙胺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46-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3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啶虫脒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58-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4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芬布康唑和戊康唑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95-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5节-某些产品中或其上的环氧嘧啶、二氯丙啶、氟吡呋酮、甲基壬基酮、植物油/香茅油、山梨酸钾和膦酸钾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581-于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6节-特定产品中或产品上的氰苯甲酰胺、氟虫腈、溴氰菊酯、甲芬氟康唑、甲吡喹酮和氧噻哌林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164-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7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氯丙嗪、氟哌唑、益康唑、甲氧基虫酰肼、S-异丙甲草胺和氟磺隆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163-于2026年1月6日生效。
目的和理由: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节省成本及提高生产力
相关文件:变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食品服务管理局根据该法第3A(c)节发出的通知;公共卫生法(食品)5776-2015;RIA;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关于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中或其上农药最大残留水平的第396/2005号条例(EC)(2025年5月12日合并版本)。相关通知:G/TBT/N/ISR/1332/Rev.1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如本通报第6项所详述,在这些通过的条例在欧盟生效后。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1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以色列以色列-TBT查询点电子邮件:Yael.Friedgut@Service.economy.go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