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86/Add.4
通报标题:G/TBT/N/IDN/86/Add.4(补遗)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G/TBT/N/IDN/86/Add.4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5-06-19
内容概述:补遗原因: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2025年1月17日
[X]通报措施公布-日期:2025年1月24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7月24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
https://jdih.kemenperin.go.id/documen/view?id=1617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IDN/final_measure/25_04020_00_x.pdf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
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通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获得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其他:
说明:印度尼西亚工业部长第03/M-IND/PER/01/2016号条例已被废止,现由《2025年工业部长第4号关于速溶咖啡强制性印尼国家标准(SNI)实施条例》取代。
新条例规定:采用第5类和第1b类认证方案颁发SNI证书,实施生产过程评估及ISO 9001:2015或ISO 22000:2018质量管理体系,并依据SNI 2983:2024标准对速溶咖啡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相关产品税则号(HS编码)为:
a. 2101.11.11;以及
b. 2101.11.19。
对于本条例生效前生产的国产或进口速溶咖啡产品,允许自实施之日起继续流通销售,最长不超过18(十八)个月。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