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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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562

通报标题:《资源回收法》修正案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G/TBT/N/TPKM/562

覆盖的产品: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电气和电子设备、电池、纺织品、车辆、轮胎、包装和容器。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6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5-06-17

内容概述: 资源回收法(以下简称“本法”)于2002年7月3日制定公布,公布一年后施行。随后于2009年1月21日修订并实施。鉴于当前全球资源危机和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国际社会普遍将“资源循环”作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兑现净零排放承诺的关键途径。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环境部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促进资源流通的有利环境,并加强相关法律框架。政策目标是从目前关注末端废物回收处理转向全生命周期资源循环,从而实现“资源循环效益最大化和最终废物处置最小化”。”。此次修改的具体方向包括:制定全国一体化资源流通规划;成立资源流通促进委员会;制定绿色设计指引;在产品和建筑中推广使用再生材料(包括再生骨料);实施源头削减措施和对某些材料的限制或禁止;延长产品寿命;引入数字产品跟踪;优先考虑公共机构的绿色采购;提供奖励和补贴;为资源流通目的指定土地;促进循环融资和投资机制;建立资源循环实验沙箱。据此,拟定了本次法案修正草案,并拟将法案名称修改为“资源流通促进法”。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资源回收法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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