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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BHR/224
通报标题:发酵豆酱
通报成员:巴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发酵豆酱 HS:20 ICS:67.060
通报文件的名称:发酵豆酱 页数: 1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1-05-27
内容概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发酵豆酱”第9条(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其规定:-标签及邻近的解释性说明应当是阿拉伯语的,并且在使用其他语言的情况下,应当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以其他语言提供的信息应当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产品名称:该产品的名称应当是“发酵豆酱”。如果该产品消费国的国家法律允许,可以使用其它名称。该产品的名称可以包括表现该产品特色的一种配料的名称。-“清真食品认证(HALAL)”声明-非零售容器标签:除了该产品的名称、批号和生产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储存说明应当出现在容器上之外,关于非零售容器的信息也应当在容器上或在随附的文件中提供。然而,批号,以及生产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可以由一个识别标志取代,倘若此标志可以通过随附的文件清楚的确认。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相关文件:- GSO“发酵豆酱”- 食品法典标准298R:2009 发酵豆酱区域标准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