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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BRA/433
通报标题:2011年4月8日决议草案n25,商业医疗设备公司企业许可证颁发标准
通报成员:巴西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企业许可证 HS:9903 ICS:99.070
通报文件的名称:2011年4月8日决议草案nº 25,商业医疗设备公司企业许可证颁发标准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葡萄牙语
通报日期:2011-05-30
内容概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巴西医疗设备销售企业的企业许可证(AFE)颁发标准。巴西所有商业医疗设备企业,包括体外诊断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地方卫生监督局颁发的企业许可证(AFE)。决议生效后企业有180天的时间作出必要调整以符合决议。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相关文件:巴西官方公报,2011年4月13日;决议草案nº 25第1部分第27页,2011年4月8日,巴西卫生监督局– ANVISA颁布;批准时公布在巴西官方公报。葡萄牙语。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磋商期结束后决定
拟生效日期:批准之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1/06/13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