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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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PV/1

通报标题:批准关于灯具的认证规章和最低要求

通报成员:佛得角

负责部门:工业,贸易和能源部指定处理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适用),如果该机构或当局与上述机构不同:Direco Nacional da Indústria,Comércio e Energia OTCT信息点电话:+(238)2604800Email:benvindo.reis@mice.gov.cv或jonica.tavares@mice.gov.cv

覆盖的产品:-其他白炽灯和灯管,不包括紫外线或红外线灯和灯管:(协调制度编码:85392);-放电灯和灯管,紫外线除外:(协调制度编码:85393);-具有紫外线或红外线的灯和灯管;弧光灯:(协调制度编码:85394);-发光二极管(LED)光源:(HS编码:85395);白炽灯或放电灯和灯管、密封前照灯和聚光灯、紫外线或红外线灯和灯管、弧光灯和LED光源的零件,未另作说明。(协调制度编码:853990) HS:85392;85393;85394;85395;853990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6 页 使用语言: 葡萄牙语

通报日期:2025-04-15

内容概述:本法令对定向及非定向电光源的标签标识及补充信息提供作出强制性要求,具体适用于以下类型,特别是:(a)白炽灯;(b)卤素灯;c)荧光灯;d)LED灯和LED模块

目的和理由:能效;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和保护消费者;环境保护;质量要求;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

相关文件:2020年12月21日关于灯具认证和最低要求的第68/2020号联合命令。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0年12月22日;该法规自2020年12月22日起已生效,但此前未完成通报程序。

拟生效日期:2020年12月22日;该法规自2020年12月22日起已生效,但此前未完成通报程序。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2日;该法规自2020年12月22日起已生效,但此前未完成通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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