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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PV/2
通报标题:2020年12月21日关于家用制冷设备认证和最低要求的第67/2020号联合命令;
通报成员:佛得角
负责部门:工业,贸易和能源部指定处理通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适用),如果该机构或当局与上述机构不同:Direco Nacional da Indústria,Comércio e Energia OTCT信息点电话:+(238)2604800Email:benvindo.reis@mice.gov.cv或jonica.tavares@mice.gov.cv
覆盖的产品:冰箱、冰柜、冰柜和其他制冷设备、机械和器具,包括电气设备或其他设备;和热泵及其零件,不包括品目8415的空调机器和器具(协调制度编码:8418) HS:8418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9 页 使用语言: 葡萄牙语
通报日期:2025-04-22
内容概述: 该条例规定了适用于家用制冷设备的标签和提供补充信息的要求,包括:a)制冷设备能效等级的定义;和;和;和。(b)最低进口和销售条件(最低D类);c)能源标签义务和技术要求;(d)合格型号的测试方法和认证;(e)颁发能源效益保证印章的条件;和。(f)核查和市场控制规则。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环境保护;质量要求;和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2.
相关文件:https://kb-wordpress.gov.cv/kb/portaria-conjunta-no-67-2020-equipamentos-frigorificos-para-uso-domestico/https://boe.incv.cv/Bulletins/View/47988https://boe.incv.cv/Bulletins/Details/A2019/S1/BO63/2819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0年12月22日;已生效但未及时通报的法规
拟生效日期:2020年12月22日;已生效但未及时通报的法规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2日;已生效但未及时通报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