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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ZAF/261
通报标题:对《酒类产品法》(1989年第60号法案)和《葡萄酒原产地方案》条例的修订;
通报成员:南非
负责部门:G/TBT/N/ZAF/261
覆盖的产品:酒类产品 HS:22 ICS:67.16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84页、12页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4-10-22
内容概述:
条例:修订
条例中对龙舌兰类别、啤酒类别、传统非洲啤酒类别、其他发酵饮料、无乳制品利口酒和调味烈酒的规定。在其他发酵饮料类别的酒类中,就蜜酒、大米发酵饮料、谷物发酵饮料、糖类发酵饮料、圣餐饮料、橙汁、糖类发酵饮料、康普茶以及糖类发酵酒精饮料作出规定。就“预包装”的定义作出规定。降低所有烈酒类别的最高酒精含量。为苦艾酒类制定条款,修改金酒的定义,为蒸馏金酒、伦敦干金酒和调味金酒制定条款。为特定条件下在红酒桶中陈酿的玫瑰葡萄酒和MCC起泡酒制定标签规定。为较低酒精含量和对比标签声明提供指南。在酒类产品的标签上,除了注明灌装日期外,还应规定最佳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允许在批号标示方面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依照南非卫生部管理的《食品、化妆品和消毒剂法》(1972年第54号法案)的要求,根据《酒类产品法》的规定对饮用信息的指示作出规定。修订第58条规定,为上诉过程中提供指南。更新第59条有关违规行为和处罚的规定。通过新增酿酒用葡萄品种修订表1。修订表6和表7,可通过从酒类产品中添加和移除的物质,列出所有新类别酒类产品的添加剂和允许的做法。
对原产地葡萄酒的修订
对单一葡萄园葡萄酒、皮发酵白葡萄酒、莫斯卡托葡萄酒的规定,以及对第23、24和27条的修订。在某些条件下,不对陈年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进行抽样的规定。表1和表22,新增适用于该方案的葡萄品种及其同义词,并适用于白黑葡萄酒的生产。修订和更新表4中根据该方案认证的葡萄酒的不合格质量特征。在该方案中,将“委员会”一词替换为"WCA"。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
相关文件:两个附件: 条例:修订 葡萄酒原产地:修订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