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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915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覆盖的产品: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纯电动汽车 HS:87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1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24-10-17
内容概述: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乘用车能量消耗量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和确定、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此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了型式认证的申请和确定;更改了能量消耗量限值要求;增加了生产一致性要求;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增加了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纯电动汽车。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本文件的实施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执行。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