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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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SGP/73

通报标题:国家环境局关于《巴塞尔公约》规定的电子废物越境转移管制的公告

通报成员:新加坡

负责部门:G/TBT/N/SGP/73

覆盖的产品:序号 覆盖的产品 1 《巴塞尔公约》*附件二(即需要特别考虑的废物)条目Y49 - 电气和电子废物(HS编码标题:85.49): • 废旧电气电子设备: o 不含附件I(即应受控制的废物类别)所列成分,且未被其污染到使该废物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即危险特性)的程度,以及 o 其中没有任何部件(如某些电路板、某些显示装置)含有附件I所列成分,或被附件I所列成分污染到使该部件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的程度 • 电气电子设备的废物部件(如部分电路板、部分显示装置),不含附件I所列成分,也未被附件I所列成分污染到使废物部件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的程度,除非附件II的另一条目(即需要特殊考虑的废物)或附件IX的条目有所涵盖。 • 加工废弃电气电子设备或电气电子设备的废弃部件产生的废物(例如粉碎或拆卸产生的部分),不含附件I所列成分,也未被附件I所列成分污染到该废物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的程度,除非附件II中的另一条目或附件IX中的某一条目已涵盖。 2 《巴塞尔公约》*附件八(即具有危险性的废物)条目A1181-电气和电子废物(HS编码标题:85.49): • 废弃电气电子设备 o 含有镉、铅、汞、有机卤素化合物或附件I所列其他成分或受其污染,以致废物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或 o 含有附件I所列成分或受其污染,以致该部件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部件:  清单A中包含的阴极射线管玻璃  清单A中包含的电池  含有汞的开关、灯、荧光灯管或显示装置背景灯  含有印刷电路板的电容器  含有石棉的部件  部分电路板  部分显示设备  部分含有溴化阻燃剂的塑料部件 • 含有附件I所列成分或受其污染的电气电子设备废物部件,以致该废物部件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除非清单A的另一条目已涵盖 • 加工废弃电气电子设备或电气电子设备的废弃部件产生的废物,其含有附件I所列成分或受附件I成分污染,以致废物表现出附件III所列特性(例如,粉碎或拆卸产生的碎片),除非清单A的另一条目已涵盖 *有关条目和附件说明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网站上的《巴塞尔公约》文本: https://www.basel.int/TheConvention/Overview/TextoftheConvention/tabid/1275/Default.aspx HS:38;26;31 ICS:13.03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4-09-10

内容概述:

新加坡是《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并注意到《巴塞尔公约》的涵盖范围将被修订,因此国家环境局提议根据新加坡《危险废物(进出口和过境管制)法》调整废弃电气电子设备及其部件(“电子废物”)的清单,使其与《巴塞尔公约》保持一致。打算进口或出口电子废物的公司,或其电子废物需在新加坡过境的公司,将被要求执行《巴塞尔公约》规定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并在装运前从国家环境局获得巴塞尔许可证。

目的和理由:根据《巴塞尔公约》缔约方的义务,拟议的措施和要求力求确保电子废物的适当问责制,并确保能够以无害环境的方式管理电子废物。;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1997年《危险废物(进出口和过境管制)法》,105页,英文版(可在线查阅,网址为:https://sso.agc.gov.sg/Act/HWCEITA1997)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通知将在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公报上公布(预计2024年10月)。

拟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与《巴塞尔公约》一致)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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