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1日 星期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SGP/72

通报标题:2024年《环境保护与管理法》(附表二修正案)令

通报成员:新加坡

负责部门:G/TBT/N/SGP/72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 页 使用语言: 英文

通报日期:2024-08-16

内容概述: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提议根据《环境保护与管理法》将涂料中的甲醛列为有害物质进行监管。法规生效后:新加坡将禁止进口、生产和/或销售甲醛含量大于等于0.01%(按重量计)的室内涂料,除非此类室内涂料是以出口或再出口为目的而进口或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须向NEA申请有害物质(HS)许可证。
甲醛含量大于等于0.01%(按重量计)的户外或工业用涂料,其进口、生产和/或销售必须符合相关标签要求。标签要求不适用于以出口或再出口为目的而进口或生产的涂料。
因此,室内涂料进口商、制造商必须按照要求向NEA提交检测报告,证实每一种室内涂料产品所测得的罐内甲醛总含量均小于0.01%(按重量计)。此类检测报告必须由认证型实验室编制,例如经《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 MRA)签署国认证机构认证的实验室。

目的和理由:甲醛是一种广泛用作建筑产品防腐剂的化学物质。世界卫生组织(WTO)已将甲醛列为一级致癌物,长期接触甲醛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如呼吸困难、增加某些癌症风险等。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NEA建议控制涂料中的甲醛含量;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环境保护与管理法》(EPMA),149页,英文版(在线查阅网址:https://sso.agc.gov.sg//Act/EPMA1999)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X]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本通报(计划)将于2025年1月通过后在《新加坡政府公报》上公布。

拟生效日期:计划于2026年1月实施。本通报将在生效日期之前公布。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