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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MAC/28
通报标题:第6/2023号法律-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负责部门:G/TBT/N/MAC/28
覆盖的产品:酒精浓度高于1.2%的酒精饮料 HS:2208 ICS:67.16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1 页 使用语言: 中葡文,中文,葡萄牙文
通报日期:2024-08-12
内容概述:
根据第6/2023号法律第9条第1款,在中国澳门销售或提供的独立包装酒精饮料的最大表面上,必须清晰醒目地标明酒精含量,以体积百分比表示。此外,该法第2条第2款规定,"酒精饮料"是指经过发酵、蒸馏或含有添加剂的饮料,酒精浓度高于1.2%。然而,该定义不包括在中国澳门合法注册或仅供处方使用的具有特定治疗功能的注册中成药。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2023年5月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19期第6/2023号法律。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3/19/lei-6-2023.pdf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3年5月8日
拟生效日期:2023年11月5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