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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502/Add.2
通报标题:G/TBT/N/THA/502/Add.2(补遗)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G/TBT/N/THA/502/Add.2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4-06-07
内容概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 ]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X]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THA/modification/24_03645_00_x.pdf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已提议撤销规定便携式移动电源工业产品的安全要求须符合佛历2563(2020)年标准的部级法规。本补遗旨在通知,该部级法规强制要求便携式移动电源须符合泰国工业标准TIS 2879-25XX(20XX)便携式移动电源:安全要求。
在该部级法规中,便携式移动电源是指含有二次电池的任何便携式储能设备,其充电电路的输出电压不超过20伏直流,至少有一个充电端口,重量不超过7千克。
该部级法规草案将在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180天后生效。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