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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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HKG/57

通报标题:电动可移动工具使用法规项下的产品认证安排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电动个人可移动工具(HS编码:87116020);以及电动辅助脚踏车(HS编码:87116030) HS:8711.6020,8711.6030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6页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4-02-27

内容概述:

提议为电动可移动工具(例如电动滑板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气垫板、电动单车、电动辅助脚踏单车(又称“脚踏电单车”或“助力自行车”)等)设立认证制度,以便只有经认证的电动可移动工具才可在香港的指定单车径上使用。

目的和理由:方便公众选择认证电动可移动工具(附有认证标签)在香港的指定单车径上使用,以确保使用该等电动可移动工具时的道路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相关文件: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依据条例:[ ]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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