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158
通报标题:工业部长关于强制执行印度尼西亚卷烟纸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Ex. 4813.10.00;4813.20.10;4813.20.21;Ex. 4813.20.23;4813.20.29;4813.20.31;4813.20.32;4813.20.39;4813.90.11;4813.90.12;4813.90.19;4813.90.91;4813.90.99和2403.91.90 HS:4813.1000,4813.2010,4813.2021, 4813.2023,4813.2029,4813.2031,4813.2032,4813.2039,4813.9011,4813.9012,4813.9019,4813.9091,4813.9099,2403.9190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9页 页 使用语言: 印尼语
通报日期:2023-09-05
内容概述:
该法令草案规定,在国内生产或进口、分销和销售的所有卷烟纸均应符合SNI的要求。因此,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商应通过获得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证书证明其符合这些要求。
SNI标志产品证书应由产品认证机构颁发,该机构应通过检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SNI要求,获得国家认可委员会(KAN)的认可,并由工业部长任命。
工业部林业和种植产品产业局是负责执行该法令的机构,将提供法令的技术指导,其中包括产品认证和SNI标识的程序。
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原产于国内的以及进口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 SNI 3755:2019 卷烟纸安全要求,其中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抽样、测试方法、测试验收、标记要求和包装(该标准可提供印尼语版)。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安全因素;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公平交易;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通报后2个月
拟生效日期: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