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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VNM/252/Add.1
通报标题:G/TBT/N/VNM/252/Add.1(补遗)
通报成员:越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3-08-18
内容概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 ]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得[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得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X]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取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VNM/modification/23_11894_00_x.pdf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2023年10月15日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 ]其他:
说明:标题:陆地移动用户设备国家技术法规草案——无线电接入(209页,越南语)
机构:信息与通信部
No. 18 Nguyen Du St., Hai Ba Trung Dist., Ha Noi, Viet Nam
电话:(84-24) 38226580
传真:(84-24) 39437328
电子邮箱:dxbinh@mic.gov.vn;ngochai@mic.gov.vn
概要:修订和补充陆地移动用户设备国家技术法规草案——无线电接入,包括:
2. 技术规定
2.3 [补充] VoLTE 要求
使用E-UTRA的移动电话必须具备VoLTE功能,符合 3GPP 34.229-1。
测试方法遵循3GPP 34.229-1的第8.1、8.2、8.4、8.16、9.1、9.2、10.1、11.1、11.2、12.2、12.2a、12.12、12.13、16.2、16.3、16.4、19.1.2、19.1.3、19.3.1、19.3.2、19.4.1、19.4.2、19.4.5、19.5.1条。
4. 管理规定
4.5 [修订]
相关组织和个人负责执行本技术规定范围内(VoLTE要求除外)的陆地移动用户设备合格认证和声明的规定,并按照现行规定接受国家管理机构的检查。
4.6 [补充]
对于使用E-UTRA技术的移动电话的VoLTE要求方面,组织和个人应执行符合性声明程序。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