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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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705

通报标题:新历……公共卫生部关于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一类危险物质事实的通知草案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一类危险物质(仅适用于FDA负责的项目)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6页 页 使用语言: 泰语

通报日期:2023-06-28

内容概述:

(1) 废除“新历2562(2019)年公共卫生部关于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一类危险物质事实的通知”。

(2) 修改下列表格:

- “Wor Or./Sor Thor 5”(生产和进口一类危险物质通知表)应包括“英文商品名称(如有)”附加字段;

-“Wor Or./Sor Thor 16”(变更Wor Or./Sor Thor 5中详细信息时使用的修订表格)应包括“英文商品名称(如之前未在Wor Or./Sor Thor 5中通报)”和“产品特性”两项附加字段。

(3) 加强通知流程,在收到一类危险物质的通知后,应引入新的措施。新实施方式如下:

- 一类危险物质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根据新表格“Wor Or./Sor Thor ..”,每六年向主管机关确认有关该危险物质的事实,自初始通知年份起,到次年1月31日(第七年的1月31日)为止;

- 如果不符合上述确认要求,企业经营者应向主管机关重新申报。

(4) 就一类危险物质的申报、修改和事实确认而言,企业经营者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指定计算机系统进行申报。如果不能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计算机系统完成通知,应遵循以下替代程序:

- 对于在曼谷生产或储存的企业经营者,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 企业经营者在该省进行生产或储存的,由省级公共卫生局负责。

目的和理由:完善通报程序和有关通报一类危险物质事实表格的详细情况

相关文件:• 新历2535(1992年)《危险物质法法案》 • 新历2562(2019)年公共卫生部关于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一类危险物质事实的通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政府公报中发布日期起180天后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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