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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JOR/51
通报标题:制冷器具标签要求技术法规草案
通报成员:约旦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胶质、树脂和其他植物液和萃取物(HS编码:13);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HS编码:27);艺术品、收藏品和古董(HS编码:97) HS:13,27,97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0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3-06-06
内容概述:
1.本法规规定了容量大于10升且小于或等于1500升的干线供电制冷器具的标签和补充产品信息的要求。
2.本法规不适用于:
(a)专业冷藏柜和鼓风柜,但专业箱式冷冻机除外;
(b)具有直销功能的制冷器具;
(c)移动式制冷器具;
(d)主要功能不是通过冷藏来储存食品的器具。
目的和理由:推广新型节能产品,以保护消费者在识别市场上最节能的产品方面的权利;国家安全要求;消费者信息、贴标;质量要求;协调一致;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力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