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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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UKR/257

通报标题:乌克兰《包装和包装废物法》草案

通报成员:乌克兰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包装和包装废物 HS: ICS:55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9页 页 使用语言: 乌克兰语

通报日期:2023-05-05

内容概述:

法律草案规定在以下方面采用新的规范和要求:
- 界定实体的范围及其在管理包装和包装废物方面的义务;
- 制定引入包装、包装货物和包装标签的基本要求,以降低包装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并促进回收利用;
- 生产者延伸责任组织(EPRO)的建立和运作要求、其义务以及终止其活动的理由和程序;
- 按包装材料类型和包装类别(家庭/商业)划分的包装废物的最低回收目标,随着包装废物管理系统的发展,这些目标将逐步提高;
- 建立包装货物和生产者延伸责任组织的生产商登记册,登记程序;
- 逐步在全国各地建立起独立的包装废物收集系统,地方政府与生产者延伸责任组织的互动;
- 生产者延伸责任组织和企业实体在包装废物管理领域的合同特殊性;
- 控制包装和包装废物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并追究其责任。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乌克兰《废物管理法》;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8年11月19日关于废物和废除某些指令的第2008/98/EC号指令;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1994年12月20日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第94/62/EC号指令;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18年5月30日修订了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第94/62/EC号指令的(EU)第2018/852号指令。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本法自公布之日的第二天起实行,即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但以下情况除外: -第14条第二部分,该部分自本法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生效; -第17条、第21条第四部分、第33条第一部分、第35条第二部分第1款第“b”项,均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关于撤回包装不符合本法要求的货物的第14条第三部分,如果此类货物在本法生效之前已投入流通,则第15条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第21条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35条第二部分第1款均应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本法第33条第二部分和第六部分、第35条第二部分第1款第“c”项关于对包装货物制造商(服务包装制造商除外)处以行政和经济罚款的规定,在一个日历年内投入流通的包装废物重量不得超过1500公斤,该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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