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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VNM/247
通报标题:规定由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产品和货物清单的通知草案
通报成员:越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产品和货物(HS编码见附录I)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0页 页 使用语言: 越南语
通报日期:2023-02-10
内容概述:本通告草案规定了由信息通信部负责管理的不安全能力产品和货物清单,符合《产品和货物质量法》。产品和货物清单分为2个子清单,详见附件I和附件II。根据2011年10月31日第30/2011/TT-BTTTT号通知,规定了信息技术和通信部门产品和货物的强制性认证和申报,以及2018年11月15日第15/2018/TT-BTTTT号通告和2020年5月7日第10/2020/TT-BTTTT号通告,规定了对第30/2011/TT-BTTTT号通告的修改和修订,每个子清单都有自己的强制性质量管理原则(即认证、符合性声明)。本通报草案旨在取代信息和通信部2022年5月16日第02/2022/TT-BTTTT号通告,该通告规定了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产品和货物清单。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产品和货物质量法》;2011年10月31日第30/2011/TT-BTTTT号通告规定了信息技术和通信行业产品和货物的强制性认证和声明;2018年11月15日第15/2018/TT-BTTTT号通告对第30/2011/TT-BTTTT号通告进行了修改和修订;2020年5月7日第10/2020/TT-BTTTT号通告对第30/2011/TT-BTTTT号通知进行了修改和修订;2022年5月16日第02/2022/TT-BTTTT号通告规定了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产品和货物清单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3年5月14日
拟生效日期:2023年7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