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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688
通报标题:修订《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法规》的拟议法规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主要设计用于载客的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 HS:87.03)8703 ICS:43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9页;59页 页 使用语言: 英文;法文
通报日期:2023-01-16
内容概述:自2011车型年以来,《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为新型轻型车辆建立了越来越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在2020年12月的《强化气候计划》中,政府宣布打算通过与北美最严格的标准保持一致,在2025年后提高轻型汽车的效率。2030年减排计划随后承诺政府制定轻型汽车(LDV)零排放汽车(ZEV)销售指令,该指令将设定每年增加的要求,以实现到2035年100%的LDVZEV销售,包括到2026年至少20%的所有新LDV销售和到2030年至少60%的强制性中期目标。拟议的法规将通过修订现行法规以增加零排放车辆要求来履行这些承诺,从2026年车型年开始,并从2023年车型年开始对2026年之前车型年车辆的现行法规进行行政修订。加拿大环境和气候变化部最新发布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修正案》将有助于加拿大实现其气候承诺。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相关文件:2022年12月31日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第6253-6311页,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1/2022/2022-12-31/pdf/g1-15653.pdf(英文和法文)《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SOR-2010-201/index.html加拿大1999年《环境保护法》第93(1)款和第160、162和326条: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C-15.31/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公布于《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后1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拟议的修正案将自其登记之日起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3月16日;自《加拿大公报》第I章发布之日起75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