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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ST/7
通报标题:修订财政部2006年法规No.25:“烟酒产品印花税的图案和种类,印花税的颁发和回执程序,印花税交付通知单的格式及完成程序”。
通报成员:爱沙尼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烟草产品 HS:24 ICS:6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修订财政部2006年法规No. 25:“烟酒产品印花税的图案和种类,印花税的颁发和回执程序,印花税交付通知单的格式及完成程序”。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爱沙尼亚语
通报日期:2011-10-14
内容概述:烟草产品印花税图案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变更。
目的和理由:这是保证自2012年起烟草消费税基于同年生效的消费税率的财政措施。引入印花税新图案的同时烟草产品消费税率也将大幅增加。酒、烟、燃料和电力消费税法案(§ 28 (41) )规定如果在修改印花税图案时增加消费税率,则旧版印花税烟草产品销售期被限定在新印花税采用之后3个月内。修订允许旧版印花税卷烟销售至2011年3月31日。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11/10/31
拟生效日期:2012/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9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