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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110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案》的公告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防爆电机 HS:85 ICS:29.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根据《商品检验法案》的公告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11-10-21
内容概述:自1982年4月1日以来,根据《商品检验法案》,防爆电机已经隶属于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的强制性检验。原来的测试要求包含电气安全、性能和防爆测试。防爆测试原来的标准是CNS 11779。从2003年1月1日起,所有此类的产品必须符合防爆测试标准CNS 3376系列标准(与IEC 60079系列标准相一致)。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单独关税区打算对防爆电机采用新的防爆测试标准。由劳工委员会(工厂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事务管理机构)宣布的第110条“预防和防护装置安全标准 - 机械和工具”中规定了上述要求。至于电气安全和性能测试,测试标准保持不变。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案》和“预防和防护装置标准 - 机械和工具”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13/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