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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NZL/115
通报标题:内阁文件-可持续生物燃料义务:最终政策设计可持续生物燃料义务:法规提案
通报成员:新西兰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矿物运输燃料和生物燃料,包括:2709-石油和从沥青矿物中获得的油,原油,2710-石油和从沥青矿物中获得的油(原油除外)和其他未指明的制剂,按重量计含有70%或70%以上的石油或从沥青矿物中获得的油,这些油是制剂的基本成分;废油 HS:2709,2710 ICS:7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0页;60页 页 使用语言: 英文;英文
通报日期:2022-09-13
内容概述:可持续生物燃料义务将要求液体运输燃料的进口商和国内生产商通过使用生物燃料,每年将其燃料供应的排放强度降低一定百分比。用于履行义务的生物燃料将使用生命周期排放分析方法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该义务将适用于所有运输燃料,不包括国内航空燃料。基于航空的义务将在更长的时间内制定。该义务目前计划于2023年4月1日生效。这项拟议措施的时间可能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将发布补遗通知。只有被确定为可持续的生物燃料才有资格履行该义务。确定生物燃料可持续性的方法将在配套法规中规定。这可能包括使用现有的可持续性认证计划,如国际可持续性和碳认证加标准。法规还可能对有义务的缔约方通过特定类型的生物燃料履行义务的程度进行限制或约束,特别是在原料方面,以解决间接土地使用变化问题。支持性监管框架将于2022年底制定,并将进一步详细说明确定生物燃料可持续性的方法,以及对特定类型生物燃料的限制或约束。一旦获得该详细信息,将发布补遗通知。
目的和理由:可持续生物燃料义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使用可持续生物燃料减少新西兰运输车队的温室气体(GHG)排放。这项义务将是新西兰减排计划和2050年净零碳目标实现的关键部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重要的是确保用于履行义务的任何生物燃料都是可信的和真正可持续的。义务和配套监管框架将以促进生物燃料和原料种植的方式制定,以防止不利的环境或社会影响,并确保任何温室气体效益真实。
相关文件:内阁文件–可持续生物燃料义务–最终政策设计https://www.mbie.govt.nz/have-your-say/increasing-the-use-of-sustainable-biofuels-in-aotearoa-new-zealand/Discussiondocument-可持续生物燃料义务-法规提案https://www.mbie.govt.nz/dmsdocument/21273-the-sustainable-biofuels-obligation-proposals-for-regulations-pdf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2年12月1日;可能会有变化
拟生效日期:2023年4月3日;可能会有变化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