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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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ZE/252

通报标题:一般性措施草案编号:0111-OOP-C089-22,规定了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验证下列特定测量仪器的检验方法:“电压互感器”;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计量和测量。物理现象(ICS分类号:17)-电压互感器 HS:9028   ICS:17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2页;31页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捷克语

通报日期:2022-06-07

内容概述:根据经修订的关于计量学的第505/1990号Coll.法案,电压互感器可以作为特定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投放市场并投入使用。根据该法案,特定测量仪器是指被列入特定测量仪器类型清单的仪器(第345/2002号Coll.法令),同时(由制造商/进口商)用于测量与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实施制裁、收费、关税和税费、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或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他公共利益的保护等领域的公共利益保护相关性的仪器。因此,这与根据第2014/31/EU号和第2014/32/EU号指令用于识别特定产品(测量仪器和非自动称重仪器)的目的类似。该法律的要求不适用于关于计量学的第505/1990号Coll.法案所定义的非为上述目的在捷克共和国投放市场的测量仪器。该通报法律的目的是针对这些特定测量仪器规定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该法律还规定了对该类特定测量仪器进行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

目的和理由:在捷克共和国,电压互感器是特定测量仪器,需要经过型号批准和验证。

相关文件:参考基本文本:经修订的关于计量学的第505/1990号Coll.法案。第500/2004号Coll.法案第171节及以下内容,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经修订的第345/2002号Coll.法令,规定了强制验证的测量仪器和需要经过类型批准的测量仪器。拟批准日期:2022年8月17日拟生效日期:2022年9月1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2年8月8日文本可从以下机构获得: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捷克标准、计量和测试办公室WTO咨询点联系人:IrenaKarasova女士NaŽertvách132/24,Prague8电话:+(420)221802212电子邮箱:wto.tbt@unmz.cz网站:http://www.unmz.cz/office/wto-tbt-enquiry-point一般性措施草案的英语版本编号:0111-OOP-C089-22,规定了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验证下列特定测量仪器的试验方法:“电压互感器”-可在Tris数据库中获取,请按照下面所附的网址链接: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ris/index.cfm/cs/search/?trisaction=search.detail&year=2022&num=342&mLang=EN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CZE/22_3949_00_e.pdf%%%G/TBT/N/CZE/2522022年6月7日(22-4297)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1-G/TBT/N/CZE/252-1-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条和第7.2条):2.负责机构:捷克计量院。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捷克标准、计量和测试办公室WTO/TBT咨询点邮政信箱:49Biskupskýdvůr1148/511000Prague1-CzechRepublic电话:(+420)221802212电子邮箱:wto.tbt@unmz.cz3.根据第2.9.2[X]、2.10.1[]、5.6.2[]、5.7.1[]、3.2[]、7.2[]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计量和测量。物理现象(ICS分类号:17)-电压互感器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一般性措施草案编号:0111-OOP-C089-22,规定了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验证下列特定测量仪器的检验方法:“电压互感器”;(32页,英语),(31页,捷克语)6.内容简述:根据经修订的关于计量学的第505/1990号Coll.法案,电压互感器可以作为特定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投放市场并投入使用。根据该法案,特定测量仪器是指被列入特定测量仪器类型清单的仪器(第345/2002号Coll.法令),同时(由制造商/进口商)用于测量与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实施制裁、收费、关税和税费、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或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他公共利益的保护等领域的公共利益保护相关性的仪器。因此,这与根据第2014/31/EU号和第2014/32/EU号指令用于识别特定产品(测量仪器和非自动称重仪器)的目的类似。该法律的要求不适用于关于计量学的第505/1990号Coll.法案所定义的非为上述目的在捷克共和国投放市场的测量仪器。该通报法律的目的是针对这些特定测量仪器规定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该法律还规定了对该类特定测量仪器进行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在捷克共和国,电压互感器是特定测量仪器,需要经过型号批准和验证。8.参考基本文本:经修订的关于计量学的第505/1990号Coll.法案。第500/2004号Coll.法案第171节及以下内容,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经修订的第345/2002号Coll.法令,规定了强制验证的测量仪器和需要经过类型批准的测量仪器。9.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2年8月17日

拟生效日期:2022年9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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