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475/Add...
通报标题:G/TBT/N/TPKM/475/Add...(补遗)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2-06-03
内容概述:限制生产、进口和销售含聚氯乙烯(PVC)的塑料封装包装材料、指定可回收容器和一次性非电镀餐具容器 标题:限制生产、进口和销售含聚氯乙烯(PVC)的塑料封装包装材料、指定可回收容器和一次性非电镀餐具容器 补遗理由: []评议期变更 - 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年4月29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年4月29日 [X]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3年7月1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得: [1:这一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等信息来提供,说明在哪里可以获得最终/修改后的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final_measure/22_3909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final_measure/22_3909_00_x.pdf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新的提出评议意见的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 []其他: 说明:根据G/TBT/N/TPKM/475的规定,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的单独关税区于2021年11月22日颁布了《关于限制生产、进口和销售含聚氯乙烯(PVC)的塑料封装包装材料、指定可回收容器和一次性非电镀餐具容器的规定》,该规定于2022年4月29日颁布,并将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