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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488
通报标题: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含石棉产品 HS:2524 ICS:91.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中文
通报日期:2022-05-04
内容概述:环境保护署(“EPA”)于1989年5月1日宣布石棉为2类有毒化学物质。已经多次修订了石棉处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逐渐限制了石棉的使用。除进行研究、实验和教育外,目前禁止使用石棉(如国内生产的含石棉产品)。为控制含石棉产品,目前有多种含石棉产品的替代产品。因此,为符合国际趋势,环保署进一步限制进口含石棉产品,从而维护环境安全。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废弃物处理法》(CNS15546)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同批准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