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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113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煤气炉、煤气灶和即热式燃气热水器,CCCN 7321.11.00.00.5A, 7321.81.00.00.0A 和 8419.11.00.00.6 HS:7321;8419 ICS:97.040;97.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页数: 1 页 使用语言: 汉语,英语译文
通报日期:2011-11-07
内容概述:目前,煤气炉、煤气灶和即热式燃气热水器须经标准检验局(BSMI)强制检验。标准检验局(BSMI)拟批准修订标准CNS 13603“家用燃气热水器”和CNS 13604“家用燃气烹饪器具”(2011年3月25日颁布),作为新的测试和检验标准,取代现行标准CNS 13603和CNS 13604(2003年9月9日颁布)。标准检验局(BSMI)提出自2012年4月1日起,检验范围包括的煤气炉、煤气灶和即热式燃气热水器进口或上市时必须符合修订标准。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见第5项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12/04/01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