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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MMR/7
通报标题:商务部指令“植物油和烹饪油标识企业合规指令”。
通报成员:缅甸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植物油和烹饪油 HS:15 ICS:67.20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缅甸语
通报日期:2022-02-16
内容概述: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行使第83(b)节授予的权利时,商务部发布了植物油和烹饪油标识企业合规指令,具体要求如下:(a)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1(b)节,第18章中同标识相关的规定自2020年3月16日开始生效,即颁布后一年。(b)该指令要求市售的某些食用油应标注为“植物油和烹饪油”,同时,依据标识规定,“植物油和烹饪油”标识并非指某类产品。(c)因此,相关企业必须遵守以下植物油和烹饪油标识规定:(a)使用缅甸语标注依据原材料确定的产品类别,例如:植物油(棕榈油)或者植物油(精炼棕榈油)。(b)使用缅甸重量单位标注产品价格和净含量,比如:Viss/Kyattha(缅甸语)。(d)若相关企业未能遵守上文(c)段的要求,则将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进行处罚。
目的和理由:满足基本需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
相关文件:《2019年消费者保护法》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拟生效日期:2022年6月2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