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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658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和N1类车辆 HS:87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22-01-20
内容概述: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及仅可燃用其他单一燃料的车辆。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保护环境[X]质量要求[]消费者信息,标签[]与国际标准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未指明[]其他[]: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