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MYS/108
通报标题:依据《商品标识法》(2011)【第730号法律】指定的新从属法规,即2022贸易标识(电子烟设备认证和标识)法令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电子烟设备(HS8543.70);第85章规定的具备单项功能的电机与电器及相关零件(HS8543);(ICS:31.020,31.080.01,65.160) HS:8543.70,8543 ICS:65.160,31.020,31.080.01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2-01-06
内容概述:所有电子烟设备和备件均应通过MDTCA指定主管部门的认证,同时在配有指定标识后才可以进入马来西亚市场。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识;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相关文件:商品标识法2011【第730号法律】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