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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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352

通报标题:柴油燃料法规中的硫的修正提案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柴油燃料 HS:27 ICS:7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柴油燃料法规中的硫的修正提案 页数: 20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11-12-22

内容概述:为了与规划的执行北美排放控制区(ECA)的法规和国际标准相一致,从2012年6月1日开始,修订柴油燃料法规中的硫的法规提案(修正提案)将允许大型船舶使用最高含硫量为1,000毫克/千克的柴油燃料。 本修正提案同样还将:- 从2012年6月1日起,将出售供机车和小型船舶使用的柴油燃料的现行含硫限量从500 毫克/千克减少到15毫克/千克。- 将生产、进口或在加拿大出售的柴油燃料的含硫量限制到15毫克/千克,并且将小型和大型固定发动机使用的柴油燃料限制到1,000毫克/千克,生效日期分别为2012年6月1日和2014年6月1日; 本修正提案同样还包括了几项行政的修订:- 更新一项撤销的测试方法;- 提高了法规的可执行性;- 减少了报告的频率,以及- 减少了与科学研究使用的柴油燃料相关的法规遵守负担。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相关文件:2011年12月3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3653-3672页(英语和法语)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这些法规于2012年6月1日生效,但如果这些法规在该日之后批准,其将在批准之日生效。 按照这些法规第5项的规定,柴油燃料法规中的硫的第5.1项在这些法规生效之日后60天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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