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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577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1178.2)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营运货车 HS:8704 ICS:43.08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5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21-03-31
内容概述:JT/T1178的本部分规定了牵引车辆与挂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机械连接、气电连接、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N2类和N3类的牵引车辆、O3类和O4类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保护环境[X]质量要求[]消费者信息,标签[]与国际标准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未指明[]其他[X]:该标准已于2019年3月15日公开发布,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4.8条款”和“5.6条款”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型实施。因考虑该条款可能会对商用车贸易产生影响,为便于有关方面知晓,予以紧急通报。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2.9.2[X]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标准文本自2019年7月1日实施,其中4.9、5.5、5.7、5.11、5.12、6.4、6.5、7.2.2、9.2和10.1自2020年5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型实施;4.8和5.6的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