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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453
通报标题:关于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其它设备水效标签产品的强制要求修订提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感应水龙头;铁或钢制的卫生用具及其零件(不包括品目7310的罐、盒子和类似容器,用于医疗用品或盥洗用品的小型壁柜和第94章的其他家具以及配件)(HS7324)。 HS:7324 ICS:23.040.99,23.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4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21-03-02
内容概述:为了鼓励公众节约用水,水利署建议将感应水龙头纳入应贴水效标签的产品范围。将中央主管部门指定的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者其它设备投放市场的法人、团体及个人,应依照供水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在此类设备或器具上贴上水效标签。根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第1款粘贴水效标签的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其它设备的类型、范围和生效日期应由中央主管部门公布。目前,要求贴有水效标签的产品包括洗衣机、单冲水马桶、双冲水马桶和冲水小便器。为了进一步推广节水设备的使用,促进节水,考虑到感应水龙头已广泛应用于公共场所,建议修改贴有水效标签的产品范围,增加感应水龙头。
目的和理由: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水效标签管理法规;供水法第95-1条。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1/07/01
拟生效日期:2022/07/01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