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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721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苯霜灵,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的法规(EC)No1107/2009及修订法规实施细则(EU)No540/2011附录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苯霜灵(杀虫剂活性物质) HS:3808.9112 ICS:65.10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0-05-14
内容概述:本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依照法规(EC)No1107/2009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苯霜灵。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含有活性物质苯霜灵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不批准是基于该物质在欧盟作为杀虫剂活性物质使用依照法规(EC)No1107/2009做出的首次评估。该物质以前依照指令91/414/EEC被评估和批准。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上市。在不批准和含有这种物质的产品库存宽限期到期后,将对最大残留(MRLs)采取单独措施,并将根据SPS程序发出单独通报。
目的和理由:对于依照法规(EC)No1107/2009(涉及植物保护产品上市)批准的活性物质,必须证明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无害。法规第4条列出了必须遵守以便通过批准的标准(附录II详细说明)。在苯霜灵的评估和同业评审过程中,确定了一些未完成的关注问题和领域。这些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结论中做出详细说明。特别是,EFSA不能排除相关代谢物对地下水的潜在污染,并确定了一个重大关切领域,即苯霜灵对鸟类和以蚯蚓为食的鸟类造成二次中毒的长期风险。此外,EFSA确定了所有代表性用途对田间和非田间非目标节肢动物风险的关切。最后,在EFSA要求提供更多信息后,申请人确认不会进行或提交任何补充研究。因此,对苯霜灵的内分泌干扰潜力的评估无法完成,也无法得出该物质不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结论。这些问题意味着苯霜灵不符合法规(EC)No1107/2009规定的批准标准,目前不能批准。现有授权必须撤销;欧盟成员国必须最迟在法规生效后6个月内撤销现有包含苯霜灵的植物保护产品。考虑到符合法规(EC)No1107/2009第46条的宽限期,最迟生效后12个月到期(允许最后一个使用季节)。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2009年10月2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107/2009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及撤销理事会指令79/117/EEC和91/414/EEC: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2011年5月25日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EU)No540/2011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107/2009关于批准的活性物质清单(OJL153,11.6.2011,p.1–186):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2928512004&uri=CELEX:32011R0540•对活性物质苯霜灵的杀虫剂风险评估同业评审结论•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2019。活性物质苯霜灵的杀虫剂风险评估同业评审结论。EFSA杂志2020;18(1):5985,41pp.doi:10.2903/j.efsa.2020.5985: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985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0年3季度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